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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国首次对社会组织名称统一规定,冠“中国”有要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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xinwen.mobi 发表于 2024-1-18 16:00:47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》规定,社会团体名称应当冠以“中国”字样。这是我国首次对社会组织名称进行统一规定。同时,《条例》还规定,社会团体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、成员分布、活动地域相一致,准确反映其特征。社会团体名称应当冠以“中国”字样,是为了体现社会团体的全国性、统一性和权威性,也是为了便于公众识别和社会监督。此外,《条例》还规定,社会团体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、成员分布、活动地域相一致,准确反映其特征。社会团体名称应当冠以“中国”字样,是为了体现社会团体的全国性、统一性和权威性,也是为了便于公众识别和社会监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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